一、项目法人: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人: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
新疆公司招标范围 |
1标段 |
通信设备 |
2标段 |
220kV双母线保护及断路器失灵保护、母联保护、故障录波器 |
3标段 |
继电保护及故障录波信息子站 |
4标段 |
同步相量测量装置 |
5标段 |
电量计费系统 |
6标段 |
AVC系统 |
7标段 |
数据网及安全防护 |
8标段 |
AGC接口及负荷考核系统 |
9标段 |
安全稳定控制装置 |
10标段 |
润滑油泵 |
11标段 |
油净化装置 |
12标段 |
烟风系统挡板门 |
13标段 |
烟风道补偿器 |
14标段 |
送粉管道耐磨弯头及补偿器 |
15标段 |
IG541气体消防系统 |
16标段 |
落煤管(斗)及耐磨衬板、低噪声防堵塞装置 |
投标人工作内容包括:
1、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防腐、出厂前的试验、包装、保险、运输、交货等;
2、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3、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4、负责投标设备与电厂其它系统之间连接部分的技术协调工作;
5、投标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其它承包人完成,卖方_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参与全厂相关系统的联调;
6、负责对买方人员的培训,设计联络会,出厂试验,现场服务,参加其它厂商的设计联络会。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详见公告),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①、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②、投标人_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③、投标人具有_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具备其所称的生产能力的资质文件。具有工程质量控制、质量_、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在生产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④、本标段应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材料的能力,投标人具有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材料的投运业绩,国内近5年具有设计、制造配套至少
6台套350MW_临界机组及以_级机组同类设备的投运业绩。
⑤、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⑥、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万元。
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提交时间:2012年5月24日17:00以前。
资格预审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同时提交邮箱:
特别提示:1、只接受电子文档,不接受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也不接受当面递交。
2、在邮件主题_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要投的标段编号、标段名称,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九、获取招标文件:
1、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得到预审通知后,注册并缴纳标书费,到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2、每套标书将收取_的工本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 另行通知
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待定
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4、开标地点: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