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第五批

受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补充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人: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新疆公司招标范围

1标段

通信设备

2标段

220kV双母线保护及断路器失灵保护、母联保护、故障录波器

3标段

继电保护及故障录波信息子站

4标段

同步相量测量装置

5标段

电量计费系统

6标段

AVC系统

7标段

数据网及安全防护

8标段

AGC接口及负荷考核系统

9标段

安全稳定控制装置

10标段

润滑油泵

11标段

油净化装置

12标段

烟风系统挡板门

13标段

烟风道补偿器

14标段

送粉管道耐磨弯头及补偿器

15标段

IG541气体消防系统

16标段

落煤管(斗)及耐磨衬板、低噪声防堵塞装置

 

投标人工作内容包括:

1、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防腐、出厂前的试验、包装、保险、运输、交货等;

2、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3、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4、负责投标设备与电厂其它系统之间连接部分的技术协调工作;

5、投标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其它承包人完成,卖方_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参与全厂相关系统的联调;

6、负责对买方人员的培训,设计联络会,出厂试验,现场服务,参加其它厂商的设计联络会。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详见公告),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①、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②、投标人_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③、投标人具有_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具备其所称的生产能力的资质文件。具有工程质量控制、质量_、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在生产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④、本标段应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材料的能力,投标人具有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材料的投运业绩,国内近5年具有设计、制造配套至少

6台套350MW_临界机组及以_级机组同类设备的投运业绩。

⑤、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⑥、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万元。

时间:2012517--2012524

资格预审申请提交时间:201252417:00以前。

资格预审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同时提交邮箱:

特别提示:1、只接受电子文档,不接受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也不接受当面递交。

          2、在邮件主题_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要投的标段编号、标段名称,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九、获取招标文件:

1、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得到预审通知后,注册并缴纳标书费,到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2、每套标书将收取_的工本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 另行通知

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待定

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4、开标地点:资格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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